得府〔2021〕8号
得荣县人民政府
关于公布实施得荣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
各乡(镇)、县级机关各单位、省州县属行政企事业单位:
为有效保障我县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,促进土地合理开发利用,按照省州自然资源部门要求,我县已完成得荣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,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。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《关于得荣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通过技术检查的复函》(川自然资办函〔2021〕9号)文件要求,现将更新后的得荣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实施。自公布之日起,执行新的土地基准价格标准。
附:1.得荣县城区基准地价表及内涵
得荣县人民政府
2021年3月3日
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