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府办〔2022〕133号
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公布《得荣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(第二批)》的通知
各乡(镇)、县级机关各部门:
按照《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(街道)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(第二批)的通知》(川府发〔2021〕42号)和《关于做好赋予乡镇第二批行政权力事项工作的通知》(甘编办发〔2022〕5号)文件要求,共梳理我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72项。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报州政府同意,现将自然资源等部门72个事项下发下放到乡镇,请各乡(镇)主动与上衔接,各部门加强对下放事项的业务指导,推动下放事项落实到位。
得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2年7月17日